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或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购药品、以及不符合计划生育或公费医疗规定的医疗费用等,均不在报销范围内。
对于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等其他费用,如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家庭储血除外,按相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以及特别护理费等,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报销。
因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等费用,均不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
对于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还包括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的费用则不予报销。对于长期在外地居住的职工,如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医药费用的报销。需要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两所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并办理相应的报销卡。
在报销流程方面,现在大大简化了。患者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出院时即可现场报销。办理住院手续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并登记住院,以确保医院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出院时,需要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去门诊收费处盖章生效,同时准备好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去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工作人员会提供出院通知单,包含各种开销明细、报销范围、报销金额等内容。
关于医疗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以及报销起付线因医院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特殊医疗费用如器官移植费用、工伤、女工生育等并不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对于长期在外地居住的职工,转诊时需要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照属地原则逐级转诊,并且个人需要先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然后按照医疗保险规定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