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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眼科医院报销难?了解这些比例让你轻松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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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医院等级/类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在职) 报销比例(退休) 年度高支付限额 备注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 一级医疗机构 统筹区域内3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标准减半 90 92 10万元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高支付限额的符合有关法规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二级医疗机构 统筹区域内45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标准减半 87 89 10万元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高支付限额的符合有关法规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三级医疗机构 统筹区域内12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标准减半 85 87 10万元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高支付限额的符合有关法规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乡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医疗机构) 150元 90 15万元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县级医疗机构(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400元 按规定比例 15万元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600元 按规定比例 15万元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市级三级医院 1200元 按规定比例 15万元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 600元 按规定比例 15万元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省级三级医院 2000元 按规定比例 15万元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省外医疗机构 2000元 按规定比例 15万元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 60 400元 自2024年1月1日起,起付标准以上、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50元/次;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50 400元 自2024年1月1日起,起付标准以上、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50元/次;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40 400元 自2024年1月1日起,起付标准以上、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标准 按规定 按规定 在职1500元,退休2000元 普通门诊统筹设立起付标准和年度高支付限额,支付限额不含门诊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高支付限额
二级医疗机构 30元/次;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按规定 按规定(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在职1500元,退休2000元 普通门诊统筹设立起付标准和年度高支付限额,支付限额不含门诊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高支付限额
三级医疗机构 50元/次;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按规定 按规定(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在职1500元,退休2000元 普通门诊统筹设立起付标准和年度高支付限额,支付限额不含门诊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高支付限额

术语解释: - 起付标准:指医保报销时,需要参保人员自己先承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数额的部分才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 报销比例:指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比例。例如报销比例为80,则医保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自付20。 - 年度高支付限额: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医保基金为参保人员支付医疗费用的高额度。超过这个额度的部分,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新乡眼科医院报销难?了解这些比例让你轻松省钱!

补充说明: - 文中未明确提及新乡眼科医院单独的报销政策,表格按照新乡市整体的医保报销政策进行整理。眼科医院通常根据其医院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对应相应的报销标准。 - 转诊规定:转往本统筹地区以外住院治疗的(包括因公出差、探亲、旅游急诊),其费用个人负担10后进入报销基数。 - 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先使用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完后,直接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在职70,退休75。 -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40。 - 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 - 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高数额为2万元。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 三种特殊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就医,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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